紅網常寧4月11日訊(通訊員 李建輝 周清)4月11日,湖南省衡陽常寧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批捕分屍命案的犯罪嫌疑人伏某。
  犯罪嫌疑人伏某,男,漢族,現年30歲,四川省南部縣謝河鎮農民。
  2009年,伏某在廣東惠州打工期間與湖南常寧的朱某確定戀愛關係。2012年,兩人因朱某的父親朱某俊及其家人的強烈反對而分手。此後,伏某先後從深圳兩次趕赴常寧市朱某老家試圖輓回兩人的感情,均遭到朱某俊的拒絕。
  2013年3月一天的清早,伏某再次來到朱某俊家,發現其女未在家,便與躺在床上的朱某俊進行交談,希望能得知其女的去向及聯繫方式,未果,伏某腦羞成怒。此時天色已亮,伏某怕驚動周圍鄰居,遂找來繩子將朱某俊的雙手反綁在身後,繼續與其交談。在兩人的交談過程中,朱某俊始終堅持反對兩人的戀愛關係,並提及了伏某的家庭情況。伏某氣急敗壞,抓起蓋在朱某俊身上的被子矇住其頭部,並扯緊被子的兩端,緊緊貼住其嘴、鼻部位,造成朱某窒息死亡。
  殺害朱某俊後,伏某怕被人發現屍體,便將其屍體拋扔至其屋外不遠的廁所。因廁所糞坑較小,遂找來水果刀,肢解屍體,將其沉至糞坑底部。
  殺人分屍後,伏某潛逃到貴州、重慶等多地,最後使用假省份證在深圳市租房生活。2014年3月,伏某在出租房內被深圳公安抓獲歸案,移送到湖南常寧接受偵查與審判。  (原標題:戀愛遭反對分手 想輓回未果怒殺女方父親沉屍糞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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